关于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有效,法律上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民法典》第143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可以据此分析: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法律上没有“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如果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一般来说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在醉酒状态下,当事人往往会被人忽悠签字,若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在醉酒状态被人忽悠签订不公平的合同,酒醒后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当然撤销的前提是你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说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