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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具体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
发表于:2022-11-05
作者:法多星
在《商标法》的规定当中,当事人进行了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有因为侵权人的行为而导致了商标专有权人的相关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在使用他人商标专有权时未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过错为要件。


法多星


具体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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