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时我们应该投诉谁?
商标侵权投诉主体是受侵权人。商标权主体又叫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主体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它们是商标权利的享有者。
1、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2、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投诉书(包括投诉对象、投诉事项及要求、权利人或投诉人联系方式)。
(2)商标权利人权利状况(商标注册证明)。
(3)商标实际使用图片(包括权利人自己商标实际使用图片,被投诉人商品商标实际使用图片)。
(4)涉外商标的,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的公证、认证材料。
(5)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权利人(含有授权的代理人)对涉案商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许可生产的产品提供辨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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