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 无偿委托合同如何进行认定(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
无偿委托合同如何进行认定(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
发表于:2022-09-07
作者:法多星
当事人进行无偿委托合同认定,可以按照是否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合同标的是否是委托事务,是否是无偿的来进行。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是受委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无偿委托合同如何进行认定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法多星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4.委托合同是无偿的。


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是什么?


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是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无偿性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过错程度只有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受托人只是轻微过失,因为受托处理事务又是无偿性的,受托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


以上就是“无偿委托合同如何进行认定(无偿委托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况)”的相关资料,如果您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小编建议您提前咨询法多星律师,获得相关的解决方案。

互联网+法律
精准匹配,法务服务
2分钟响应,高效反馈
平台全程跟踪
一站式服务
法多星公众号
扫码下载法多星
公司地址
全国运营中心: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恒兆中心10楼整层
武汉法务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
商务热线
400-877-9188
服务监督热线
132 6624 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