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原因需要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合同通知的形式有哪些?还有我们需要了解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会碰到,在这里建议您需要了解如下的信息:
一、合同解除及合同解除通知的形式
1.概念:
合同解除是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终止的方式之一,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2.解除合同通知的形式: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的形式有两种:
(1)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此种方式为双方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可实现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2)单方解除合同:即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出现,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当事人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有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法多星相关律师,享受高品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