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查封股权
法院查封股权的方式包括:
1.裁定禁止该部分股权对转让、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等措施;
2.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而是由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
3.在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该查封的股权对外转让。
股权查封的期限
股权查封的期限是三年。人民法院冻结股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可以办理续行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冻结手续。
如果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
可以增资,所谓股权冻结一般只是限制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也不影响股东的其他权利,而增资从法律上看,对被冻结股权的价值也不产生减少的影响,从这个角度讲,应该是可以的。股东的权利:
1.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集合了多种权利的权利束。由自益权和共益权构成。所谓的自益权即股东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提案权、表决权等。
2.股权的冻结主要是限制股东从公司获取收益(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3.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4.可见在法院冻结期间,股东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此外,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并不属于冻结的范畴,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下,股东仍然可以试行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