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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刑事责任(假冒商标罪是否包含销售)
发表于:2022-08-31
作者:法多星
行为人与他人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的,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需要与他人一起承担本罪共犯的刑事责任,部分承担全部责任;一般需要承担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刑事责任


1、《刑法》中没有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但规定了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行为人与他人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的,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需要与他人一起承担本罪共犯的刑事责任,部分承担全部责任;一般需要承担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多星


假冒商标罪是否包含销售


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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