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是什么
1、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进而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依法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2、简言之,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其第三债务人行使债权人之权利。
3、其实代位权的行使,虽然可以保持或增加债务人的财产,相对的其行使代位权之权利出发点,不是为债务人的利益,而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之故。
代位权的发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保全债权
代位权必须为保全债权之必要性,债权人才可以行使。因此,债权有不能受清偿之危险时,即可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对第三人之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时
债务人对于本身之债权,应当行使却没有行使,而债权人之债权,即有消灭或者丧失的现实危险,进而对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产生不利影响。所以说,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的损害,是一种间接的损害。所以才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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