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程序
1、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公司合并协议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公司合并操作程序:
(1)订立合并协议;
(2)通过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5)主管机关批准;
(6)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的方式
1、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2、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3、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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