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合并后,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也就是说,不管公司的合并是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还是将一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只要原负债务的公司被合并,其所负的债务就由新公司承担。
对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新公司清偿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追偿。并且,实际中,在公司合并前,有通知债和公告的义务,债权人接到通知或看到公告的,可以事先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设立担保。公司合并时的意图不明,合并后的公司信誉难料。要想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最好积极动作,可以请求新公司为原债务设立担保。一旦遇上不还债的情况,债权人的债权还有担保物来保障实现。
2、聘请律师。请专业公司法律师陪同前往原债务公司或新公司,由律师向公司说明应当履行债务的义务,并告知不履行债务将会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法务都看得比较重,因此由律师出面,可以让公司有所忌惮。
3、到法院诉讼。当双方协商不成时,让律师到法院起诉追偿,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到法院打官司是需要充分证据的,否则败诉几率很大。
最后,公司合并后,债权人确定还款义务人后,如果涉及的债款较多,或者对公司债务存有分歧的,以及合并的公司未尽到通知义务的,那么债权人均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维权。如有公司债务等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法多星相关律师,以获取专业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