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案例
基本信息:
债权人(某木业有限公司)与债务人(樊某)2022年1月签订《施工合同》,按合同约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场地进行地塑施工。
于2022年4月,债权人已帮债务人完成施工工作,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向债权人支付全额施工款,但因债务人资金出现问题,无法支付全额工程款,便与债权人协商每月还款5万,直至9月结清。眼看期限已过,债权人却连7月的工程款都未收到。期间,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追讨都毫无结果。
2022年9月8日,债权人签约法多星。
事件分析:
我方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信息,决定先以调解的方式与债务人进行沟通。随即致电债务人,告知其我方来意,债务人得知后承认有欠款一事,但表示自己不愿意签还款协议,称10月10号会还5万,剩余款项12月份支付。
我方将调解情况告知债权人,债权人得知后,让我方告知债务人,可以等到10月10日,如果其再失信,就不再接受调解,直接以诉讼的手段追回货款。
2022年10月11日,我方致电债务人问其怎么还没打款给债权人,其称需要几位领导的签名,并言两天内就能安排款项。2022年10月17日,我方再次致电债务人告知其若再以敷衍的态度应付我方,我方将协助债权人以诉讼的方式追回货款,债务人听到后,感觉事情的严重性,当即承诺今天内支付之前答应的款项。
执行结果:
在调解的过程中,虽然遇到对方一直以敷衍的态度应付我方,但在我方持续跟进下,债权人于2022年10月17日回款50000元,剩余款项我方将持续跟进,直至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