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述
债务人(郭某和袁某)与债权人(陈总)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债务人欠款期间一直以各种理由敷衍债权人。因此,2024年04月08日签约法多星,寻求法律服务平台的协助。
服务过程
客户叙述(2024年04月09日):
陈总跟债务人(郭某和袁某)合作期间,一直都按时按量交付货物,债务人(郭某和袁某)却并未在约定时间内结清货款,截止至签约法多星仍欠货款491826元。
调解决策:
法多星团队了解客户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确认需求,并快速结合情况,为客户出具了《追款方案》。法多星团队综合各方考虑后,决定让调解员先与债务人(郭某和袁某)电话沟通。
调解过程
与债务人(郭某和袁某)联系:
调解员致电债务人(郭某和袁某),对方听到我方来意后便直接挂断来电,我方持续拨打,对方却一直拒接。
调解进程:
虽然电话调解严重受阻,但为了不影响陈总与债务人(郭某和袁某)后续的合作,我方决定再次致电债务人(郭某和袁某)协商,同时通过电话留言的方式告知对方,我方已掌握其拖欠货款的充足证据,若执意拖欠,我方将直接以诉讼的方式处理货款问题。
服务成果
回款:
截止至2024年05月08日,刘总共回款261390元。
专业服务支持:
法多星团队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务团队支持,最大程度提高回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