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述
债务人(张某)与债权人(汤总)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债务人欠款期间一直以各种理由敷衍债权人。因此,2024年01月04日签约法多星,寻求法律服务平台的协助。
服务过程
客户叙述(2024年01月04日):
赵总在法多星专属法务群内讲述债务人(张某)未按约定时间退还款项。
电话沟通与了解:
法多星法务专员致电客户了解情况,沟通下得知,汤总有转账记录、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转账的证据。
审核与认定:
法务团队根据客户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债务人(张某)存在故意不返还款项的事实。
调解决策:
决定先派遣调解员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债务人(张某)取得联系,若无果再采取发律师函的方式进行警示。
调解过程
与债务人(张某)联系:
调解员首次致电债务人(张某),对方却不予理会,随后我方便通过发短信的方式告知来意,可对方却依旧视而不见。
调解进程:
当遇到债务人(张某)态度如此恶劣时,我方决定向其发送律师函并再次以发短信的方式告知对方,若还是一意孤行不愿协商解决,我方将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款项事宜。
服务成果
回款:
2024年01月18日,汤总成功回款15w元。
专业服务支持:
法多星团队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务团队支持,最大程度提高回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