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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经营不善辞退产期员工,需要怎样赔偿经济补偿金
发表于:2022-08-22
作者:法多星
公司以经营不善辞退产期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应当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公司以经营不善辞退产期员工,需要怎样赔偿经济补偿金


公司以经营不善辞退产期员工,赔偿经济补偿金应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进行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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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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