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条件包括什么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对象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条件包括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属给付之诉、申请人提供担保、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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