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述
债务人(姜某)与债权人(于总)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债务人欠款期间一直以各种理由敷衍债权人。因此,2024年4月21日签约法多星,寻求法律服务平台的协助。
服务过程
客户叙述(2024年4月22日):
于总与姜某的债务关系源自一次商业合作。于总按约定提供了货物,但姜某却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尽管于总多次催讨,姜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货款至今未结清。
电话沟通与了解:
法多星法务专员致电客户了解情况,沟通下得知,于总掌握的证据包括订货单、货物签收单、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等。
审核与认定:
法多星法务团队对客户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姜某仍欠于总货款166608元未付清。
调解决策:
考虑到姜某与于总未来可能还有商业合作,法多星团队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货款纠纷。
调解过程
与姜某联系:
调解员在尝试与姜某取得联系时,经常遇到姜某以各种理由敷衍应对的情况,甚至直接拒接调解员的电话,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了严重阻碍。
调解进程:
尽管姜某配合不积极,法多星团队却始终坚守信念,毫不气馁。为了维护于总的合法权益,推动纠纷能够迅速得到妥善解决,调解员再次拨通姜某的电话,明确告知对方:倘若继续以这种敷衍的态度应对,我方将不再犹豫,直接采取诉讼方式解决货款问题。
服务成果
回款:
2024年11月28日,于总成功回款166608元。
专业服务支持:
法多星团队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务团队支持,最大程度提高回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