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定期借款与不定期借款的诉讼时效存在明显区别。
1.对于定期借款,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年。
2.而对于不定期借款,由于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因此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受到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3.如果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并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这将被视为诉讼时效的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这一规定为债权人提供了更多的保护,确保他们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