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 著作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发表于:2023-11-17
作者:法多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中的财产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特别是当您需要资金融通时,将著作权进行质押就可以获得急需的流动资金了。那么著作权质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著作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


根据《民法典》以及《合同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1)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合同自《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3)出质人出质后,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如果出质人经质权人同意,则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目的只是债权的担保,而非供质权人使用,如果质权人未经同意而使用这些权利,则构成侵权。

(5)被担保债权因清偿、抵消等原因消灭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合同注销登记。

互联网+法律
精准匹配,法务服务
2分钟响应,高效反馈
平台全程跟踪
一站式服务
法多星公众号
扫码下载法多星
公司地址
全国运营中心: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恒兆中心10楼整层
武汉法务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
商务热线
400-877-9188
服务监督热线
132 6624 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