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女子趁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擅自骑上警务摩托车拍照,交警多次警告该女子仍无动于衷。女子辩解称自己只是坐一下而已,还对交警嬉皮笑脸道:“我喜欢你”。
视频中,面对警员的劝阻,该女子还大声扬言:“我就坐一下车而已吗?”对此,警员回怼:“你要搞清楚你的状况啊,不是你随便坐的,我跟你说我们是正常执法,请不要妨碍我们的工作。”
之后,经过多次劝阻之后,女子竟然向交警撒娇卖萌,经过三次警告,仍然不知悔改。最终对该女子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其带离现场。
以案说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如何评价该女子的行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警员在处置交通事故,将警车停在旁边,该女子居然跑到警车上去拍照,并且在警员劝阻之情况下,依然对其撒娇卖萌,实际上妨碍了警员开展执法工作。
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阻碍民警执法,如果情节轻微的不会被拘留,对其警告即可;如果情节严重的,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其行政拘留和罚款;并且,从更严重的角度来讲,如果严重影影响执法秩序的,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比如说,构成妨害公务罪。
在这种情况之下,该女子的行为其实已经属于治安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第52条的规定,警方有权对其拘留5以上10日以下,同时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对于本事件,有很多网友猜测,女子做出类似举动是不是为了吸取流量,不评价这种动机究竟如何?但是,这种举动真的是以身试法,希望大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