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热点新闻 以案说法 | 花钱托人办提前退休,事没办成,能起诉返还吗?
以案说法 | 花钱托人办提前退休,事没办成,能起诉返还吗?
发表于:2022-12-21
作者:法多星

案件详情


郭姨最近听自己姐姐说能找到关系提前办退休,经过姐姐的介绍,郭姨认识了小蒋,小蒋了解郭姨的来意后,表示可以安排。

小蒋说:“这事包在我身上,但咱们要先交办理退休的前期费用25000元,这个费用您放心,要是办不成,我全退给你,要是您不放心,我也可以给您写张欠条。”

郭姨觉得小蒋颇有诚意,于是一手欠条一手钱,双方达成了交易。


3个月后,小蒋找到郭姨说:“咱们提前退休这事有进展了,但还需要补交社保68000元,交完这个费用,提前退休很快就能落实下来,咱们还跟上次一样,我给您写张欠条,这事要办不成我一定退给你。”郭姨接受了这种说法,又给了小蒋68000元。

又过了3个月,郭姨始终没有等到提前退休办理成功的消息,就自己跑到社保部门了解,被告知没有此事,郭姨觉得自己被小蒋骗了,就去了公安机关报案,但经过审查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予立案。

于是郭姨又来到法院,起诉小蒋,要求小蒋返还93000元。


法多星


法院审理


一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本案被告小蒋以为原告郭姨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为由向原告两次索取人民币93000元,并为原告出具欠条,取得钱款后并未兑现承诺、为原告办理事宜。现原告郭姨要求被告小蒋返还此款,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小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蒋认为自己和郭姨是委托关系,她只是受郭姨委托把钱交给案外人。(小编注:小蒋的意思是她没有吞了郭姨的钱,钱早就给了能帮她办成这事的案外人,现在事没办成,郭姨应该找这个案外人要钱,她也是被案外人骗了的。)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上诉人是否应返还被上诉人款项93000元。上诉人为被上诉人分别出具25000元及68000元两张欠条,上诉人对给付款项及出具欠条的事实予以认可。上诉人主张与被上诉人系委托关系无证据证明,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蒋认为一、二审判决对案件定性错误,申请再审。

再审:本案中,郭春华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为办理退休,给付受托人蒋春美财物,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为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创造了条件,也破坏了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故应驳回起诉。

撤销一审、二审民事判决,驳回郭婶的起诉。


以案说法


其实要小编说,郭姨也是个人才,明知道自己不符合条件还要找人办提前退休,这事正常人都知道不合法吧,郭姨还就这么大咧咧地跑去法院要求起诉,让法律保护不合法的事,emmmm......别老想着走捷径,钻空子,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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