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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媒体评辽宁公职夫妇“耍官威”
发表于:2022-10-11
作者:法多星

“我这表四十万,能买你条命!”10月7日,辽宁营口,网传一段视频:一对公务人员身份的夫妻,在加油站加油时大耍官威。


视频中,黄衣女子在加油站因为加油赠送纸巾的事情,与加油员发生争吵。之后以各种污言秽语辱骂加油员,比如称对方“穿的像捡破烂的,跟乞丐一样,浑身上下不值一块钱,我这表40万能买条命!”


法多星


视频一出,引发群众愤怒。10月8日,当地对此事进行了通报:确认黄衣女子系盖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退休人员陈某某。跟他一起的男子是其丈夫李某,系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就业科科长。


法多星


当天二人开车至加油站加油,因为赠送纸巾的事情与加油人员发生矛盾,女子陈某某各种辱骂,而其丈夫也不加阻止,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纪检部门在调查中还发现李某从事经营获利。最终给予二人党纪处分,同时建议免去李某科长职务。而对于陈某某,因为辱骂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人若疯狂,必让其灭亡。本来好好的,就因为女子的狂妄,让他们两口子站上风口,被关注的结果就是各种查处。


1、作为一名党员和公务人员,应该有高于普通群众的思想觉悟。


两口子都是党员干部,在与群众相处时,流露出来的优越感和丑恶嘴脸,完全将党纪法规抛之脑后,这是严重的欺负百姓,严重违反群众纪律。

因此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二人都给予了严重警告处分。


2、女子陈某某公然的辱骂他人,攻击他人人格,已经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情节属于严重,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治安违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根据情节,最终对陈某某做出罚款五百元行政处罚。


3、李某虽然没有像陈某某那样辱骂,但也有不当言论,加上在职期间从事经营活动,故对二人做出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同时还建议李某所在的单位免去其科长职务。


这件事情如果是普通人做出来的,可能社会影响并没有这么大,而作为党员,在大庭广众之下为了可有可无的赠品,不顾形象,大肆侮辱他人,实在有辱党员资格,必须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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