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滴滴公司因违法搜集用户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存在16项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罚款80.26亿元,对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各罚款100万元。
从有关部门披露的涉事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来看,其存在过度手机用户相册截图、过度收集人脸识别、收集司机学历、索取用户无关的电话权限等违法行为。尤其在处罚中提到,其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数据处理活动,不履行监管部门要求,致使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
一个人的信息看似不重要,但是成千上万,几百万、上亿的个人数据汇集在一起,就是国民信息安全了,这已经不再关乎一个人甚至几个人,而是上亿人的信息,这样信息的背后,才撑起了国家的数据。
然而,手握这么多数据的公司,竟然到美股上市,将如此庞大的个人数据带往国外,风险太大了。从处罚的后果来看,80多亿元的罚款,涉及16项具体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每一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再综合计算出总的处罚数额,而不是一个违法行为被处以80多亿的罚款。而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被处以了行政处罚,但是为何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因此承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涉事企业在过度获取用户信息后,只是获取,并没有对外提供或者是出售行为,但是过度获取是一种怎样的获取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中提到,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因此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包含过度获取,就决定着涉事企业和高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涉事企业是否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根据法律的规定,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构成该罪名,本案中,涉事企业掌握的大量数据,并非国家秘密,因此涉事企业和高管等不会构成此罪。
当然,这件事情并不是说以涉事企业被罚款80亿元就结案,而是如果发现其中存在故意犯罪的问题,相关部门还是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