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跌眼镜!四川成都,发生一起毁三观的事情。某地铁车厢内,一位身材姣好的女子正在大秀热舞,不断出现扭臀的动作,甚至忘情地撩起上衣。但这位女子并不是自顾自地为之,她的对面坐着个小男孩,弄得小男孩局促不安。
当时小男孩旁边还有一名男子,见女子这般动作,不好意思地离开了座位。网传的视频有1分33秒,但愣是没有地铁工作人员上前制止。
25日上午,成都地铁客服回应,已收到投诉,目前正在调查。列车上有巡查员,当时他可能没有在这节车厢,没有发现这个事件。
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在地铁车厢上做出这些动作,还面对着一个男童。不知道男童的家长当时是不是跟着,有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言行举止,像涉事女子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都可能涉嫌犯罪。
首先,涉事女子在地铁的车厢内如此行为,造成男孩局促不安、旁边男子离开座位,目前又被上传至网络,有扰乱社会秩序的嫌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其次,涉事女子在大秀热舞的同时,将自己的上衣撩起,已经露出贴身衣物,涉嫌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
该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至于涉事女子是否涉嫌猥亵,需要看女子如此行为的主观想法及对面男孩的现实反映。
猥亵是指行为人故意违背他人意志,在他人的性感区进行扣摸、搂抱等行为,从而达到性刺激目的的淫秽行为。
成都地铁了解完这些情况后,估计会向当地派出所反馈。派出所就涉事女子、男孩及其监护人进行询问。了解涉事女子这么做的内心想法,掌握男孩当时的感受。
如果涉事女子真是出于寻求性刺激而为之,而男孩又出现心理上的不适应,涉事女子估计涉嫌猥亵。
涉嫌猥亵并不等于触犯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罪属于情节犯,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如果办案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认为没有达到严重后果,涉事女子将会被治安处罚,而且是从重处罚。
关爱未成年人,人人有责,男孩旁边的男子看到涉事女子如此动作,还是应该将男孩往别处带带,而不是让他自己在那里局促不安,这得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