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武汉的李先生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情。李先生花了350000元买了一家店铺。为了创造更好的利润,他把店铺给了一家企业管理公司。最近,他准备委托中介把店铺卖出去,但到了现场却大吃一惊。他的店铺正在改建成公厕,里面已经有七八个小便池了。最后,中介无奈离开。该公司承认此次装修违反了租约,未经李先生同意,租约到期后将退还给空房。李先生担心会影响商铺后期的交易,并自嘲说:“买个马桶要花35万,比北上光还贵”。
违约事件很多,但这样的管理公司真的很棒。房主把生意给你,却擅自把店铺改成公测。任何业主都不会同意的。恐怕这就是该公司未经业主同意自行转型的原因。那么合同违约怎么办呢?让我们来看看。
商铺合同违约怎么办?
1.采取自助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并向对方要求赔偿。
这一规定更适用于明示违约。但是,对于默示违约,守约方不宜采取解除合同的措施,因为担心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暂停履行合同或者暂停履行或者准备履行,避免扩大自身经济损失;并立即通知对方在预期期限内提供适当的履约保证。在办理期间,对方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对方明示违约。此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约期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明示违约,这一措施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违约,守约方在诉诸法律之前,必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证据,否则会因证据不足而不利。
3.保持合同的有效性,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时,另一方可以坚持合同的有效性,要求或等待对方在到期时履行合同,观察对方的态度是否改变,然后再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明示违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违约意图,而不是等待对方盲目履行,避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违约,守约人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等待对方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不履行的,可以根据不履行的实际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违约金一般不超过损失的30%。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因此,处罚具有惩罚性,不以非违约方遭受的损失为前提。违约金的上限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如果太高或太低,可以要求法院减少或增加。法院要求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损害赔偿金。
不过,违约金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估,与守约方违约后的实际损失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可以留待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违约金既给当事人造成心理压力,又免去了计算违约后损失、证明当事人损失的麻烦,使当事人能够快速确定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如果当事人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罚金过高于损失时,应当承担证明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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