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4月20日,马某和韩某系朋友关系。韩某因个人原因急需用钱,便向马某借了5万元。马某通过微信转账将该款项借给了韩某,并在微信聊天中约定,韩某于2022年6月5日前还清上述款项。
2022年7月28日,可借款到期后,韩某仍未偿还该款项。在马某多次向其催要后,韩某偿还了5000元,剩下的欠款迟迟未能偿还。
2022年9月3日至今,马某再次向韩某索要欠款时,韩某以双方没有欠条为由拒绝偿还,甚至拉黑了马某。马某遂将韩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马某提供与韩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借、还款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双方达成借贷合意,韩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还款责任。故被告韩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马某剩余借款4.5万元。
法官提醒
如今,微信转账功能高效便捷,成为借款、还款的常用工具,一旦陷入经济纠纷,微信转账记录成为“呈堂证供”,还需要多加注意:
一要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在进行微信转账时,应标注好转账用途并即时留存电子转账支付类凭证,这样可以在争议发生后提供较为充分的证据。
二要确保转账记录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证据时,光是头像名字和当事人对应并不能达到证明效果,还应当对双方个人信息界面进行截图。
三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保证聊天完整不间断,要真实、完整地反映对话过程,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