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热点新闻 以案说法 | 遗嘱指定继承人,法院却未完全照办?原来是因为这个!
以案说法 | 遗嘱指定继承人,法院却未完全照办?原来是因为这个!
发表于:2023-04-08
作者:法多星

法多星


案件详情


丘某因病于2019年去世,他与妻子阿霞在2016年生育了一名儿子小霖。在丘某去世前,他立有一份《财产处置遗嘱》,将他在广州市花都区的一处房产以及在梅州市丰顺区的另一处房产的一半产权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


丘某去世后,邱某得妻子阿霞和儿子小霖与丘某的父母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最终走上了法院。


经审理,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丘某的父亲继承了花都某房的全部产权,但该房尚有贷款,丘某的父亲需承担还款,且需向阿霞补偿她应有的个人财产份额。


至于梅州市丰顺区的房产,一半产权归小霖继承,但该房产还有未偿还的贷款,阿霞作为小霖的监护人需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法多星


那么,法官为什么没有完全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丘某的儿子小霖年纪尚幼,法律规定要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

此外,法院指出,虽然花都某房是丘某在婚前购买的,但是丘某和阿霞在婚后共同偿还了该房产的部分贷款。无论是丘某还是阿霞,所还款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房产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也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认为丘某的父亲可以继承该房产的全部产权,但也要承担还款的责任,并向阿霞补偿她应有的个人财产份额。


以案说法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即使立下了遗嘱,也不能保证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分配。在继承遗产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进行裁决,订立遗嘱前我们最好先咨询律师或公证员,确保遗嘱合法有效,避免亲人间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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