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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男子因赡养争执打死父母被执行死刑
发表于:2023-02-24
作者:法多星

法多星


案件详情:


江苏淮安,一男子因拒不支付赡养费与其父母发生争执。过程中,男子将其母亲打倒在地,母亲爬起来后拿起三齿耙想反击,但被男子抢过来,并将其父母杀害。案发后,三审法院均认可判处男子死刑。


事发当天中午,46岁男子孙某来到其父母家中时,因母亲想向其要钱看病一事,与其71岁的父亲及68岁的母亲,发生争执。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在场亲戚见状,对双方进行劝阻。几小时后,亲戚见双方情绪已经平稳,于是相继离开。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亲戚离开后,双方又因赡养费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双方争执过程中,孙某将母亲一把甩倒在地。母亲爬起来后,一时气不过,遂拿起一把三齿耙欲击打孙某,但未果。孙某将母亲手中的三齿耙抢过来后,连续击打母亲、父亲的头部致两人死亡。后经鉴定,父亲、母亲均系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法多星


法院判决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致被害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本案孙某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且被害人还是其父母,故应当从重处罚。其次,虽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因家庭纠纷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处罚。


但刑法第148条同时还规定,对于行为人具有罪行极其严重情节时,应当绝不姑息、坚决适用死刑。也就是说,当行为人主观恶意极其卑劣、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所造成的后果与社会影响是极其严重、恶劣时,就不再考虑其悔罪表现,即便有自首情节也不考虑从轻,应当坚决适用死刑,彰显法律维护正义的决心!


综上,一审、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均认定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均判处其死刑。目前,经最高法核准后,孙某已被执行死刑。


以案说法


父母都是生你养你的人,即便双方意见存在分歧,也绝对不能对父母恶语相向,更不能做出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犯罪行为,否则天理难容!法律也绝对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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