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婚前协议确实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男女双方都是出于自愿签署的。
婚前协议书不仅是夫妻之间的承诺,也是一种法律文件,能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婚姻期间所得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并且这种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将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因此,即使是手写的婚前协议,只要符合自愿原则且具备书面形式,就可以认定为有效。